Friday, 30 July 2010

尊重环境建绿色平台 升旗山新貌迎客

尊重环境建绿色平台 升旗山新貌迎客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透露,槟岛市政局将以公开招标方式推行一项为升旗山缆车站重新设计与构思的计划,使到升旗山以“全新面貌”迎人,更加“亮丽”及“迷人”。

他强调,在有关计划实行后,升旗山缆车的“面貌”将完全改变,更“与时并进”,以及朝向现代化。

他继透露,有关让升旗山以“全新面貌”迎人的概念是出自“绿色建筑师”及著名的环保人士林焯成,而且这项计划也符合保护环境的规划与条规,以使到槟州成为大马首个绿州。

他说,槟州政府认为,随着升旗山缆车提升计划的推行,也应该有相同的步伐以提升升旗山的基本设施与设备。

邀林焯成提绿色建议书

他指出,因此,槟州政府邀请林焯成提出有关的建议书,而这名建筑师也愿意为社会付出,协助州政府达到使槟州成为绿州的目标。

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他重申,上述计划是以公开招标方式实行,有意竞标者可于8月9日前往作实地视察,而招标截止日期为8月30日。

他是于周四上午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如此指出。

设立草药园森林活动及演奏会

在建议中,升旗山重新设计与构思计划将包括提供最美味的食物、森林活动、森林演奏会、露天播放足球赛、设立草药园地、跳蚤市场及农作物市场、儿童游乐园、拥有烧烤设备的野餐地点、爬山及森林探险轨道及售卖商品及手工艺品的商店等。

山坡上将建梯级式建筑

升旗山缆车站重新设计与构思计划的建筑师林焯成透露,这项计划是采纳全然不同的方式进行,这不只在槟州是首例,而且在大马也是“史无前例”。

他强调,在目前全球都在关注绿化环境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不论是任何计划的实行,都必须“尊重”环境,以及利用计划实行地点所具备的优势。

他认为,升旗山是目前世界上少有珍贵的天然森林,所以任何在山上提供的新设施,也必须确保人们可以享受它大自然的环境。

避免挖掘无须用重型机器=-他说,在利用地点优势上,在现有山坡上将建造梯级式的建筑物,以避免在山坡上进行挖掘,而这也无须使用重型机器,以破坏环境。

他重申,在他的概念中,一切都必须依循大自然所赋予的进行,所以在这项计划中,大部份的建筑材料将是“天然”的材料,例如石头及木材,但当然也不能避免包括一些钢铁。

他指出,计划中,有关的建筑物是一座顺着山坡而下所建造的绿色平台。

他继透露,现有在升旗山上的小贩中心将改建成为4层楼的游客中心,这座建筑是以钢铁、木材及竹子建筑,屋顶则是以马来西亚传统方式,即以亚答盖搭,让人一望之后,就知道这是马来西亚的建筑物,以及也是升旗山独特的建筑物。

将再循环使用拆除后物件

“由于环境因素,所以我们也必须考虑到拆除现有建筑物的方式,以及在拆除后,也不会丢弃被拆除的物件,而我们将重新使用这些物件。”

“如果我们在拆除后,将被拆除物件带往山下丢弃,这将花费金钱,但重新使用则将会节省金钱。”

他认为,这项计划将在全马及槟州建立新的里程碑及方向。

未获当局批准 首长训令威南采沙场停工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透露,针对威南FOO CENT SDN BHD采沙活动的报告,槟州行政议会于昨日(8月28日)已作出3项决定,这包括基于有关地段未曾获得州执法当局批准以不受制于1960年土地保护法令(Land Conservation Act 1960),因此,有关采沙的活动必需即时停止。

他说,此外,州行政议会也决定有关业者因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采沙,而将在1960年土地保护法令下被当局采取行动,以及在同时,业者也将在其他相关法律条文下,就采沙活动而被采取行动。

他继透露,州行政议会的另一项决定为有关业者在威南Lot 262,Mukim 3所展开的采沙活动,基于是在属于“A情况”(Condition A)类型的土地上,也就是等于“第一级”(First Grade)地位,即根据土地法典无需类似准证,因此并不需要4C准证来进行采沙活动。

他强调,州行政议会的决定,也证明州政府即使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只要拥有证据,它将采取严厉的行动对付不遵守条例者,而在这事件上,有关业者在技术上是没有遵守条例,所以有关的采沙活动必须停止。

他是于周四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如此透露。

刘子健:石矿条例须加速执行

负责调查威南采沙活动的州行政议员刘子健透露,有关调查的总结,基于有关的采沙活动是基于“第一级”或A或B情况进行,这赋予地主权力在不受国家土地法典或任何法令限制下以进行采沙。

他说,虽然如此,在1960年土地保护法令下,有关的土地在宪报上是被列为山地,必须从山地的级别中除名,以及在事实上,有关业者也于2008年4月4日已向威南土地局提呈除名及4C准证的申请,以及于2009年5月27日也提呈因A情况无需准证的4C准证申请。

他强调,尽管这样,在未获得州有关当局的批准,有关公司的采沙活动是没有根据1960年土地保护法令进行。

他指出,有关公司必须申请及获得州有关当局的批准,以便有关地段不再被列为山地,然后采沙活动才能进行。

他继透露,“槟州石矿条例”法令必须加速执行,以便州内的石矿经营能够受到良好控制,不会在控制厂矿活动过程中引起混乱。

以上新闻转载自光华日报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0/07/3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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