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1 February 2011

今年新关仔角成热点 春节掀孔明灯热潮

今年新关仔角成热点 春节掀孔明灯热潮

燃放孔明灯热潮再起,新关仔角成为燃灯热点!

孔明灯曾于2003年成为华人新年新玩意而被大量燃放,一度引起民航局恐慌,最后民航局和警方以放飞孔明灯可能危及飞机安全而将之全面禁止,尽管孔明灯在全国范围已经被令不能燃放,不过近年来每到春节还是有零星的燃放活动在各地偷偷的进行。

今年新春被视为点放孔明灯最理想地点的新关仔角连日以来几乎每晚都有公众在海堤上燃放的景象。据公众表示,大年初四(6日)星期日晚上,燃放活动一度进入高峰,长长的海堤孔明灯此起彼落。

由于点放活动频繁,一度引起警方关注,并到场展开取缔行动。

经警方取缔后,隔天到海边放孔明灯的公众虽然有所减少,不过还是可看到大红色的孔明灯零星从地面缓缓向天空升起的景象。

据公众指出,新关仔角点放的孔明灯主要是在现场向非法商贩购买,据悉有关商贩并没有开设档口,只是将孔明灯收藏在汽车里,看到有“潜能”的顾客才向他们兜售。

孔明灯除了可以在新关仔角这样热门燃放点及夜市购买到外,网上不少购物网站也有人售卖孔明灯,3个只卖10令吉。

警冀民扮演第三只眼睛 捉拿点放孔明灯者

东北县警区主任颜康民助理总监指出,警方希望通过警民合作,人民扮演警方的第三只眼睛,把点放孔明灯者捉拿归案。

他说,当局不可能24小时监督人民点放孔明灯,因为当局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处理及解决。他表示,点放孔明灯罪加一等之外,贩卖及进口孔明灯的业者也受到一定的惩罚。

他披露,孔明灯是如何进入我国,关税局及贸消局必需采取严厉的取缔行动,而警方只是扮演执法工作。颜康民说,单靠警方执法是不足够的,有了其他执法单位的配合,问题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

他促请知道哪个地方有售卖孔明灯,或将点放孔明灯的人士联络当局,电话号码04-2691999,好让当局掌握情报采取行动。

政府禁放孔明灯 违例者将被重刑处罚

燃放孔明灯在台湾非常普遍,在大节庆时节集体燃放几千盏灯齐升空的场面更是一道美丽风景。

2003年农历新年期间,孔明灯燃放成为潮流,甚至机场跑道也发现有灯囊,影响12个航班起降,以致峇六拜国际机场乱成一团,另外一些掉入木屋区的孔明灯也引发火患,引起政府关注。

时任副首相的敦阿都拉当时认为,基于航空安全,“禁灯”有其必要,后来警察总长丹斯里诺连迈宣布,政府正式于该年2月13日起禁放孔明灯,违例者将被重刑处罚。

放孔明灯刑罚

●刑事法典第285条文(以火或易燃物危及他人安全)

刑罚: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爆炸物法令第5条文(疏忽引发爆炸或火患)

刑罚: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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