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5 May 2011

槟市局锁车轮不手软

槟市局锁车轮不手软 民众埋怨停车位不够


槟岛市政局效法吉隆坡市政局执行锁车轮行动,昨开始将违例泊车上锁,民众纷纷向记者诉求在执行这项锁车轮行动时,当局应增设停车位。

虽然已在昨天执行了“教育阶段”的锁车轮行动,然而民众似乎仍不知锁车轮行动,依然违例停泊,当看到爱车被上锁后才惊慌失措。多名“中招”的车主在媒体询问后,纷纷吐苦水,表示车位不够,在没办法之下,只好暂时停在路旁。

槟岛市政局基本设施及交通小组交替主席兰娜美受询时表示,市政局有在这些锁车区提供泊车位,停车位不足不是问题。她提及,政府希望能减少交通工具,趁机鼓励公众人士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公车,这能减低交通阻塞问题。

在第一天进行锁车行动后,隔天(周二)上午兰娜美及槟岛市议员郑来兴率领媒体,随同市政局交通小组执法人员,见证执行锁车行动,让媒体了解锁车轮行动的过程。

只泊车几分钟 到私人停车场不划算

在周二的锁车轮行动过程中,3名违例泊车的车主异口同声向记者提出,光大区及玻璃池滑区的停车位不足够,因此导致他们无法合法泊车。一名车主也表示,他只是泊车几分钟,不可能到私人停车场,缴付4令吉的停车费,这非常不划算。

虽然如此,他们还是支持锁车轮行动,不过希望在锁车轮行动执行的同时,能提供足够的停车位,那么民众就不会冒险违例泊车。除此,一名车主也提出,锁车轮行动最好在交通繁忙时间进行。

兰娜美表示,从5月23日-5月31日这段期间,市政局只是执行教育阶段式的锁车轮行动,因此不会征收罚款,不过6月1日开始,将正式执行行动,届时车主需缴付50令吉罚款开锁。如车主没在4小时内认领被上锁的车子,车将会被拖走,车主须缴付150令吉。

郑来兴表示,早上10时至12时的锁车轮行动,在光大区及玻璃池滑区,2个小时内一共上锁了15辆汽车。

小组会议上 再商锁车轮细节

兰娜美表示,市政局交通小组将会在下次小组会议时,探讨锁车轮行动的细节。

她说,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8条文列明,车子在上锁后必须等待4小时后,才能被拖走,因此他们会在执行锁车行动后,审视是否在一些交通繁忙地区,缩短上锁后等候的时间,不过这要视车子是否会严重阻碍交通。

“像那些双重泊车的车辆,如果在上锁后是否会严重导致交通阻塞,市政局必须探讨及研究,并在下次小组会议通过后,才能做出决定。”

郑来兴也表示,一些在交通繁忙违例地区违例泊车,而导致交通阻塞的车辆,可能会有两种做法,一是即刻拖走。二是锁车轮,不过这两种做法还未真正被执行,目前只是执行锁车轮行动,而不会即刻拖车,除非车辆在被上锁的4小时后,车主仍然没有认领。

【以上新闻转载自光华日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